中国物资再生协会润滑油专业委员会

申请更名为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生油专业委员会

 

一、申请内容:“中国物资再生协会润滑油专业委员会”更名为“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生油专业委员会”

二、申请理由:

近几年来,润滑油专业委员会在开展工作中深深感到,还有很多领域的废油没有被回收利用,白白被倒掉、被浪费,甚至对土地、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极大;国外已经具备的比较成熟的回收加工技术,在我国没有得到很好的研究利用,很多可再生的资源没有被我们回收利用。

润滑油专业委员会原工作涉及的种类面小、范围窄,随着科学进步、科技水平的提高,科技领域的不断拓展仅限于润滑油是远远不够的,而且原名称容易理解为成品油,而不是再生油,与实际工作不符。

因此,“中国物资再生协会润滑油专业委员会”拟更名为“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生油专业委员会”,迅速扩展工作范围,对可回收、再生、加工利用的油料进行更为广泛地回收利用,有效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对再生能源调查研究,对先进科学技术推广利用,为党和政府制定政策、法规、标准提供依据;同时,建立并组合现有国内外专业的资源,有效的缓解国家能源的紧缺状况,对改善国家的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三、业务范围:

(一)开展新再生资源的调查研究,新技术开发,为政府部门制定政策、法规、标准提供依据,为企业经营提供服务;

(二)规范制定各种再生油品、可再生能源、生物质再生能源行业标准、行业规划,引导企业正确使用、回收再利用再生资源和能源;

(三)技术项目指导、研发、引进、推广和培训;

(四)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建立技术项目指导集中示范园区;

(五)组织国内外有关技术合作与技术交流,举办再生资源论坛、展览会等活动。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天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联系人:张涛、宋光兰,电话:6319264963192640,传真:63192649)。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联系电话:68392541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二○○七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