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砂石协会申请成立海砂分会

 

一、申请内容:成立“中国砂石协会海砂分会”

二、申请理由:

我国沿海地区经济的迅猛发展,对海砂的需求每年以30%逐年递增,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海砂用量已达几亿吨。1999年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加强海砂开采管理的通知》后,2000年国家对海砂开采实行了海域使用证管理制度,广东海砂开采企业已由2-3家发展至10余家,海域开采面积也由3000余亩扩展到了目前的40000余亩,年产量(对具有采砂证单位的统计)超过了5000万吨。由于我国海域辽阔,执法存在一定的难度,各地的海、河分界不够明确,加上地方保护主义、利益驱动等多方面原因,在经济管理上,出现政出多头,造成海砂开采既有人管、又无人管的混乱局面。有的地方采砂企业不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向国家海洋局申报海域使用证,缴纳海域使用金,而是由当地政府部门一纸批文即可(实属非法开采),造成了企业和政府之间存在着一些讲不清楚的问题。有的地方多头政府管理部门参与管理,出台相关规定时有不协调之处,使企业无所适从。以至造成越界开采、无证开采泛滥。为了抢夺砂资源打架斗殴时有发生。海上采砂环境混乱,恶性竞争,为了争夺运力和对外供砂合同,竞相压价,长此下去,不但损坏了企业自身利益,也造成国家资源的浪费,更为严重的是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2005年中国海监连云港支队依据《海洋环境保护法》查处数起非法开采海砂案件,共收缴罚金60余万元。海上砂石运输船只数量也在逐年增多,如广东省海域每年有600余艘、宁波海域有240余艘运砂船等在运行,船舶超载、配员不足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给海上交通带来了安全隐患。为了科学、有序地开发、利用海洋矿产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有关企业的生产、运输、贸易、应用等各方面的行为。为此,中国砂石协会拟成立海砂分会,以协助政府职能部门监督、管理,及时反映企业呼声,给政府制订方针政策提供可靠的社会保证。

三、业务范围:

(一)根据国家对海洋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制订并监督“行业自律公约”的实施。

(二)在行业内开展安全生产的教育,使企业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协助海事局、航道局等对砂石运输企业违规行为进行管理。

(三)监督超采、超界、无证偷采的现象,在劝阻无效时,及时向政府职能部门反映,以便采取有效措施管理。

(四)研究、探讨海砂科学有效利用的相关课题,指导企业用科学的发展观开采和应用海砂资源,贯彻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五)在行业内建立公平竞争、维护共同利益的和谐氛围。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天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联系人:张涛、宋光兰,电话:6319264963192640,传真:63192649)。

 

中国砂石协会联系电话:8837635588378079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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