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申请成立新材料分会

 

一、申请内容:成立中国电池工业协会新材料分会

二、申请理由:

2006年我国电池产量约323亿只,其中出口量达到242亿只,电池销售额约1221亿元。我国电池产量约占世界电池总产量的一半,从出口数量看,我国是电池出口大国,但我国电池主要是中低档产品。目前我国电池生产企业约3000多家,其特点是数量多、规模小。要想改变中国电池产业发展模式,提高自主核心技术创新,发展中国电池产业,电池技术的关键之一是电池材料。例如锂离子电池隔膜全部依靠进口,铝膜包装材料情况类似。国外电池公司收购电池材料生产企业,或大量订购我国内企业的电池材料,加剧了电池材料价格上涨,制约和影响着我国电池产业的健康发展。为此,中国电池工业协会拟成立新材料分会,通过这个专门机构,协调解决电池材料市场所存在的问题,协调发展。

三、业务范围:

在中国电池工业协会领导下,对电池产品与材料生产企业开展技术服务,组织信息交流,学术交流,新材料推广,新材料市场研究等。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天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联系人:张涛、宋光兰,电话:6319264963192640,传真:63192649)。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联系电话:6528981965599550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二○○七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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