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野营用品专业委员会

申请更名为

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户外运动用品专业委员会

 

一、申请内容:“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野营用品专业委员会”更名为“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户外运动用品专业委员会”

二、申请理由:

随着行业的发展,野营运动更突出器材的配套性和协调发展,原野营用品专业委员会的分类方式已不适应行业发展的要求,根据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原材料的共性特点,以及产品的特定用途范围进行划分。“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野营用品专业委员会”拟更名为“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户外运动用品专业委员会”。

三、业务范围:

行业管理、信息交流、业务培训、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具体工作任务为:

(一)遵守协会《章程》,贯彻协会的各项决议,接受协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及时向协会反映本协会成员单位的要求、建议。

(三)开展本行业的调查研究,制订本行业的发展规划,推动和发展本行业各种形式的协作和联合。参与本行业的标准起草、制订,参与产品的认定。

(四)组织学术讨论和技术交流,促进行业的技术进步。参与科研成果的监定,积极推广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生产和应用,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工作。

(五)交流企业管理经验,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六)开展国内外市场预测,交流各地市场情况,提供企业发展生产参考。

(七)收集本行业的有关资料,上报协会。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天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联系人:张涛、宋光兰,电话:6319264963192640,传真:63192649)。

 

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联系电话:64478708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二○○七年八月一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