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申请成立

粉体工程设计专业委员会

 

一、申请内容:成立“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粉体工程设计专业委员会”

二、申请理由:

为更好地开展行业服务,在协会的组织协调下,承担编制国家和行业有关粉体工程专业的设计标准、规范、技术规定等基础工作,组织技术交流、开展技术咨询服务,提供技术经济信息,推动粉体工程设计技术的发展创新,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拟在全国粉体工程设计技术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粉体工程设计专业委员会”。

全国粉体工程设计技术中心力量雄厚,在行业中具有相当影响。中心是原化工部承担编制化工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粉体工程专业标准、规范、技术规定和技术信息交流的组织联络机构,挂靠在中国石化集团南京设计院,不是独立法人。19982月,化工部在撤销前印发了《关于调整化工设计技术中心站(中心)有关工作的通知》[化建发(199870号文],将中心站委托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组织管理。

三、业务范围

(一)加强全国粉体工程企业与协会的联络,发挥桥梁沟通作用;

(二)开展调查研究,向协会反映本专业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开展粉体工程专业领域技术开发、技术交流、技术培训等工作;

(四)出版发行《硫酸设计与粉体工程》刊物,提供经济信息;

(五)完成协会交办的有关粉体工程设计与技术方面的工作。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天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联系人:张涛、宋光兰,电话:6319264963192640,传真:63192649)。

 

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联系电话:64820646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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