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修改章程

  一、申请内容:变更章程

  二、申请理由:

  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为更及时吸纳行业中有实力、愿意为行业多做贡献的企业,真正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拟对原章程进行部分修改。

  三、主要变更内容:

  1、原第一章“总则”第五条协会的办公地点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2层”。

  2、增加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中的现第十八条“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为了发挥行业里知名企业(或单位)应有的作用,由秘书长提名,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这些企业(或单位)成为理事单位。待下次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表决后,补办确认手续”。

  3、第八章“附则”第四十六条的章程通过时间修改为“经2005年12月8日五届三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天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联系人:张涛、宋光兰,电话:63192649、63192640,传真:63192649)。

  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联系电话:68581423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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