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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请内容:变更章程
二、 申请理由:
由于行政机构改革、协会的主管部门改变等原因,借鉴其他兄弟协会的做法,中国旧货业协会对原章程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三、主要变更内容:
1、业务主管单位由原"国家经贸委"全部变更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对会员大会年限的表述于原"每届4年"修改为现"每届5年",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随之变更为"任期5年"。
3、原第八章"附则"第四十六条的章程通过时间修改为"经2005年9月21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天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联系人:张涛、宋光兰,电话:63192649、63192640,传真:63192649)。
中国旧货业协会联系电话:83161705/67251040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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