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资再生协会申请成立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生资源贸易协调工作委员会

  一、申请内容:成立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生资源贸易协调工作委员会

  二、申请理由:

  可再生资源包括废金属、废纸、废塑料、废玻璃等各种废物,其品种及构成极为复杂,我国每年有超过五千万吨的废旧物资通过回收或进口在回收商、贸易商、进口商、拆解商以及加工利用单位进行流转,建立一个通畅合理的贸易秩序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然而,由于废料质量本身的不稳定性,以及各地废料交易习惯不同等多方面原因,再生资源交易体系尚不完善,目前全行业还缺乏一个通行的贸易准则及质量标准,致使整个再生资源交易处于混乱状态,产生了大量的贸易争端,严重阻碍了再生资源的流通。与此同时,相关的质量争议也影响了再生资源的国际贸易,由于缺乏有效的贸易协调组织,我国再生资源贸易的多数索赔要求不能得到国外供货商认可,使行业蒙受了重大损失。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认为,再生资源的贸易具有自身特性和特有规律,需要一套被行业广泛认可的质量和贸易准则,需要被行业接受的质量鉴定机构,这是依靠单个企业无法实现的,需要站在行业的高度,建立与国内、外相关机构的广泛合作。为此,结合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国内行业企业的实际,中国物资再生协会拟成立再生资源贸易协调工作委员会,兼顾行业贸易指导准则和再生资源质量规范制定,及时提供再生资源的咨询服务,为再生资源质量争议提供鉴定意见,推动行业的发展。

  三、业务范围:

  (一)协调与中国企业有关的废料贸易纠纷,通过有关国际行业组织间的协作,致力于建立公平、公正的废料市场环境;

  (二)建立专家与行业权威参与的鉴定小组,对有异议的进口废料做出评价,并提供检验资料,作为赔偿和索赔的参考依据;

  (三)配合政府质量监督检疫、海关、环保、公安等部门,对违反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和相关标准的进口废料进行查处和打击;

  (四)与国际组织建立沟通渠道,共同对不法贸易商进行调查和清理。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天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联系人:张涛、宋光兰,电话:63192649、63192640,传真:63192649)。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联系电话:68392876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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