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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头饰用品专业委员会
申请更名为
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流行饰品专业委员会
一、申请内容: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头饰用品专业委员会申请更名为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流行饰品专业委员会
二、申请理由: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内外市场对饰品的需求量不断增加,我国的饰品行业发展迅速,其产品已远销国外40多个国家和地区,并形成一个可观的行业。目前,饰品生产企业均生产多种饰品,包括头饰、项饰、手饰、腰饰、胸饰等等,头饰品只是代表其中的一部分。为此,协会根据当前我国饰品行业发展的现状,为规范行业管理,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加强行业自律,建立一个生产正常、竞争有序、市场稳定、共同发展的经济联合体,拟将原“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头饰用品专业委员会”更名为“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流行饰品专业委员会”,以促进饰品行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业务范围:
(一)按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具体情况,研究饰品行业的发展方向,对行业发展中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政府部门提出有关行业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接受政府部门授权和委托,参与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对行业内重大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投资与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和初审;
(三)建立本行业的经济、技术、商务信息网络,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和授权,进行行业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研究,发布行业信息,创办刊物,汇编行业有关资料,进行市场预测,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为政府制订产业政策提供依据;
(四)接受政府部门委托,参与饰品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企业资质审查工作;
(五)接受政府部门委托,参与制定、修订饰品行业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并在行业内组织贯彻实施及进行监督;
(六)受有关部门委托,参与质量管理、质量体系认证,开展行检、行评,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本行业的产品质量实行监督,发布行业产品质量信息,向国内外用户推荐优质名牌产品;
(七)组织和联合企业、科研单位、院校开展科技交流与开发、创新工作,受委托参与或组织本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工作,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工作;
(八)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制定并监督执行本行业的行规行约。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反倾销、反补贴、反不正当竞争、打击走私、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等方面的活动和咨询服务工作。协调、沟通本行业与各地区、各行业、各企业之间的联系,促进本行业和相关行业共同发展;
(九)协助政府有关部门促进饰品行业市场流通,参与本行业市场建设,协调同行业价格争议,保护公平竞争,维护本行业的整体利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政府和用户采购、招标项目提供推荐意见;
(十)组织本行业人才、技术、职业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协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
(十一)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职业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协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
(十二)发展行业和社会公益事业,承担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会员委托的相关事项。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天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联系人:张涛、宋光兰,电话:63192649、63192640,传真:63192649)。
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联系电话:68396692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二○○五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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