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轮胎翻修利用协会申请成立
中国轮胎翻修利用协会进出口咨询工作委员会

  一、申请内容:成立中国轮胎翻修利用协会进出口咨询工作委员会

  二、申请理由:

  鉴于目前我国的轮胎资源循环利用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因此必须要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和作法,不断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的领域,引进国外先进设备与技术,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把废旧轮胎资源循环利用行业做强做大。为此,中国轮胎翻修利用协会拟成立进出口咨询工作委员会。

  三、业务范围:

  (一)废旧轮胎及其回收利用设备国际贸易咨询和服务;

  (二)组织会员企业参加国外展览会;

  (三)拓展海外市场;

  (四)引进相关技术和装备。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天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联系人:张涛、宋光兰,电话:63192649、63192640,传真:63192649)。

  中国轮胎翻修利用协会联系电话:68392937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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