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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机动工业车辆分会
申请更名为
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
一、申请内容: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机动工业车辆分会更名为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
二、申请理由:
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机动工业车辆分会成立于1989年,当时的会员单位中既有机动工业车辆生产企业,也有相当数量的非机动工业车辆企业。随着近年来行业和协会工作的发展,会员单位不断增加,尤其是非机动工业车辆会员单位增加较快,原分会名称已不能涵盖全行业。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非机动工业车辆产品主要生产基地,每年出口超过55万台,根据世界工业车辆统计的惯例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分类,工业车辆均包括机动工业车辆和非机动工业车辆两大类。考虑到以上两方面的因素,为方便工作和国际接轨,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机动工业车辆分会拟更名为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
三、业务范围:
(一)对机动工业车辆行业情况进行基础资料的调查、收集和整理,开展生产销售及经济指标的统计汇总工作。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制定行业规划、技术经济政策和标准、经济立法等方面的建议并参与有关活动。
(二)推动横向经济联合,协调企业之间生产经营、技术合作和竞争中出现的问题,推进行业的技术进步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开展咨询服务,提供国内外技术经济情报和市场经济信息、组织交流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对企业的技术及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和诊断。
(四)采取多种形式为企业培训专业人员,推动行业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职工队伍素质的提高。
(五)积极发展与国外民间组织的联系,开展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活动。组织本行业国内外先进产品和技术展览会。通报对外出口、利用外资、引进技术等方面的情况并提出综合建议,促进企业形成统一对外立场。
(六)组织发展行业的公益事业,开展有益于本行业的其他活动。
(七)承办政府部门、其他团体以及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委托的事项,包括产品质量升级、评定、企业管理升级、标准化工作以及行业之间的信息交流等方面的活动。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天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联系人:张涛、宋光兰,电话:63192649、63192640,传真:63192649)。
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联系电话:68532689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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