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申请成立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企业维权工作委员会
一、申请内容:成立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企业维权工作委员会
二、申请理由:
企业是经济的支点。中国企业应当守法经营,同时其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应当受到保护。但在实践中,企业权益有可能受到来自各方面的侵害。如何维护企业合法、正当的权益,既关系到个案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也关系到中国企业整体的繁荣与兴盛,进而关系到中国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虽然在一些全国性的经济团体中有了维权的机构,但考虑到中国的企业有数千万家,显然靠一两家维权机构难以满足社会需求。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正深入发展,企业权益问题呈现了复杂的情况,也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另一方面,中国企业的行为规范正在与国际接轨,企业权益的内容、边界、企业与社会的互动也产生出很多问题,这些都需要进行认真思考与研究。为此,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拟成立企业维权工作委员会,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门探讨。
三、业务范围:
(一)中国企业权益的理论、法律、政策研究;
(二)企业权益的调查、保护。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天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联系人:张涛、宋光兰,电话:63192649、63192640,传真:63192649)。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联系电话:82608635/36/37/38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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