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发美容协会申请成立
中国美发美容协会美发美容器具专业委员会

  一、申请内容:成立中国美发美容协会美发美容器具专业委员会

  二、申请理由: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美发美容器具生产企业如雨后春笋一样出现在全国各地。在我国部分地区已形成规模生产,并创出一些民族品牌,走向国际市场。为更好地在器具生产领域中加强信息交流,整合市场资源,形成我国自己民族品牌,自立于世界美发美容器具之林,中国美发美容协会拟成立美发美容器具专业委员会。

  三、业务范围:

  (一)研讨美发美容器具研发生产的发展与行业管理;

  (二)进行国际、国内信息交流;

  (三)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四)组织业务培训,专业标准制定、评比;

  (五)书刊编辑、推广。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天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联系人:张涛、宋光兰,电话:63192649、63192640,传真:63192649)。

  中国美发美容协会联系电话:66095392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二○○五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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