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发美容协会申请成立
中国美发美容协会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委员会

  一、申请内容:成立中国美发美容协会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委员会

  二、申请理由:

  改革开放前的化妆品业很不发达,只有少量化妆品通过批发站进入商场。而现在全国的化妆品企业已达近4000家,这些产品直接进入柜台,特别是专业线产品直销情况更为普遍。目前,全国总经销商和分销商上万家,营销人员近8万。直销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处在盲目发展状态,需要有行业组织去引导和规范。为此,中国美发美容协会拟成立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委员会。

  三、业务范围:

  (一)研讨专业产品营销行业的发展与行业管理;

  (二)进行国际、国内信息交流;

  (三)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四)组织业务培训,专业标准制定、评比;

  (五)书刊编辑、新概念的推广。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天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联系人:张涛、宋光兰,电话:63192649、63192640,传真:63192649)。

  中国美发美容协会联系电话:66095392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二○○五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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