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缝制机械协会申请成立中国缝制机械协会

科学技术、中国缝制机械协会零部件专业委员会

  一、申请内容:

  成立中国缝制机械协会科学技术、中国缝制机械协会零部件专业委员会

  二、申请理由:

  (一)中国缝制机械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我国的缝制机械工业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的发展,已经形成了具有相当规模和一定技术水平,品种丰富、门类齐全,即能基本满足国内需求又有一定国际竞争能力的生产体系。在生产快速发展的同时,行业科技进步工作也逐步开展。尤其是近年来先进的机电一体化的制造技术、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技术、环保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使缝制机械整机的发展也逐步走向高效型、组合型。企业普遍利用计算机进行机械辅助设计、辅助制造、辅助检测,大力开发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互联网快速获取、及时处理和有效利用国内外商情信息、开展交流与合作。越来越多的先进技术在缝制设备上得到了应用,如电脑及人工智能技术、传感技术、控制及模糊控制技术、群控和遥控技术、激光技术、CAD/CMA及数字技术、无油化技术等。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国缝制机械工业的整体水平,特别是科技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先进的原辐材料、制造技术和加工工艺的应用程度还较低;零部件制造技术进步缓慢,品种和档次尚难满足高档整机配套要求,质量、精度等有待进一步提高;行业技术力量不强,研究与开发经费投入不足,行业科学技术进步贡献率不高;关键工艺和核心技术还掌握在外国人的手里;个别企业只看中技术和设备的引进与仿制,而忽视了消化、吸收与创新,没有真正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与品牌,侵犯他人商标、专利、外观设计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与WTO相关协议不符合。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缝制机械行业的发展要求,增强协会在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方面对企业的引导力度,促进建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行业生产体系,完善行业不断改革创新、持续发展的管理体系,经行业内充分讨论研究,协会于2004年7月20日七届三次理事扩大会议上,全票一致通过了成立“中国缝制机械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的提案。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建立,对推动我国缝制机械行业科技进步,促进企业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以及指导会员企业的科学技术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中国缝制机械协会零部件专业委员会:我国的缝制机械工业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的发展,已经形成了具有相当规模和一定技术水平,品种丰富、门类齐全,既能基本满足国内需求又有一定国际竞争能力的生产体系。整机企业和零部件企业都是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缝制机械零部件生产企业通过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生产规模逐步扩大,产品质量不断提高,自身实力得到增强,为我国缝制机械行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一大批零部件生产企业已基本具备了生产协作分工、工艺配套、技术标准、加工设备的能力,企业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形成了一整套颇有特色的生产协作、技术管理体系。目前我国有零件企业500余家,年产各类缝纫机零部件产量超过25亿件,2003年实现工业总产值24亿元,出口创汇1.03亿美元。

  零件加工、机壳加工、装配和检测是缝纫机生产的四大工艺,其中零件是基础。零件的质量直接影响整机的性能。我国缝制机械零部件产品在档次与质量上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某些关键技术还掌握在外国人手里。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和世界范围内产业结构转移的新形势下,缝制机械整机生产将向机电一体化、智能化方向发展,电脑及人工智能技术、传感技术、控制及模糊控制技术、群控和遥控技术、激光技术、CAD/CAM及数字技术、无油化技术将在缝制机械生产领域广泛应用,这就对零部件的质量、加工工艺和产品检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适应行业发展的要求,经行业内充分讨论研究,协会于2004年7月20日七届三次理事扩大会议上,全票一致通过了成立“中国缝制机械协会零部件专业委员会”的提案。零部件专业委员会的建立,对促进我国缝制机械工业从维修自用配套、合并改组配套、专业化协作配套、地区性配套、行业性配套阶段迈向“转型、提高、升级、强变”的综合配套体系阶段将发挥组织、协调和引导作用。

  三、业务范围:

  (一)中国缝制机械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

  1.研究行业科技发展方向,制订行业科技发展战略,编制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计划,提出促进行业技术进步的政策建议;

  2.承担缝制机械行业技术发展决策论证,参与或承担科技项目评估和科技成果鉴定、推介、技术论文评价等;

  3.组织并参与科研攻关、技术开发、成果转让、技术咨询等技术服务活动;

  4.开展科技学术交流活动,组织行业内学术交流及其它技术交流会议;

  5.普及行业科技知识,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

  6.为行业内企业提供产品、技术信息;

  7.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内外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往来。

  (二)中国缝制机械协会零部件专业委员会:

  1.根据协会《章程》,提出发展缝制机械零部件行业的建议、措施和意见;

  2.协助协会收集、整理、提供缝制机械零部件生产、技术、销售、服务等方面的信息资料;

  3.参与缝制机械零部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监督缝制机械零部件企业自觉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4.组织缝制机械零部件企业的学习、经验交流和专题技术攻关,提高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

  5.做好缝制机械零部件企业在生产、协作、销售等方面的协调工作,维护企业及行业整体利益。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天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联系人:张涛、宋光兰

  电话:63192613、63192640

  传真:63192649

                        二○○四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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