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轻工企业投资发展协会
申请设立南美投资发展工作委员会
一、申请内容:设立“中国轻工企业投资发展协会南美投资发展工作委员会”
二、申请理由:
南美各国多属资源性国家,森林、地产、矿产及农、牧、渔业资源极其丰富,多项指标居世界前列,但开发资金短缺,开采
技术落后,相对我国而言,这是进一步贯彻“走出去”发展战略,实现战略资源储备和企业外向发展的极好机遇。目前,国内投资企业已有包括国有、股份制和民营企业在内的200多家大、中、小企业加入南美开发计划,南美有关国家政府和企业对中国企业参与本地区资源开发也表现出极大的热忱,希望以此为契机,将“中国发展模式”移植南美。目前,中国轻工企业投资发展协会已与南美“南方共同市场”、“安第斯山共同体”各国建立了广泛的业务联系,为规范国内企业对南美的投资行为,加强投资导向的研究和引导,建立民间组织一致对外的主渠道,切实起到引领中国企业开展与这一地区的投资和经贸合作的作用,非常有必要对参与南美投资开发企业的统一组织和协调,设立南美投资发展委员会。
三、业务范围:
1、以会员制管理体系为加盟委员会的中外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开展南美区域投资促进与贸易发展工作,推动中国企业面向南美的投资与贸易,不断加强中国与这一地区的经贸合作。
2、为会员企业提供来自中国和南美各国的供需信息,帮助会员企业有计划、有步骤地与南美国家相关组织和机构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
3、开展投资导向的研究,根据投资开发需要为会员企业进行国际投资与贸易的专项培训。
4、为计划在南美投资和开展贸易的会员企业在南美注册独资或合资公司提供注册地址(办公地点)和法律援助。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天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联系人:张涛、宋光兰
电话:63192613、63192640
传真:63192649
二○○四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