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企业管理协会申请更名

  一、申请内容:将“中国石油企业管理协会”更名为“中国石油企业协会”

  二、申请理由:

  本协会原有的业务范围主要是致力于加强石油企业管理的研究,服务对象主要是大型国有石油企业和企业家。随着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体系的建立,为协会展现了广阔的空间,迫切需要其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拓展工作领域和功能。同时,各石油企业逐渐地发展和壮大,也要求协会的服务更加多样化。顺应这些要求,本协会活动范围已经突破了原有的石油企业管理,变得更加多元化,涵盖了石油企业的生产、经营等诸多方面;服务对象由大型国有石油企业和企业家转变为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的石油企业和企业家。为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使协会在政府和石油企业间起到桥梁、纽带作用,成为一个能够充分发挥服务、协调、自律功能的社团组织,特申请更名为“中国石油企业协会”。

  三、业务范围:

  1、本会围绕石油企业服务、自律、维权、协调等方面的功能开展工作。

  2、指导会员企业、企业家改善经营管理,维护会员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组织或参与会员企业标准的制定或规范,开展对会员企业、企业家的评价,宣传和表彰优秀企业和企业家,促进会员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3、协调会员企业的关系,制定企业自律规范,促进建立完善现代石油市场体系,维护企业公平竞争,促进企业有序发展。

  4、针对石油企业重点、难点和焦点问题,组织调查研究,收集发布企业信息,研究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咨询、培训、信息、报刊出版等服务,促进企业改革与管理进步,积极反映企业和企业家的意见和要求。

  5、向政府反映会员企业的呼声和要求,沟通政府与会员企业的联系,在政府与会员之间,会员与会员之间,会员与行业内非会员之间,会员与其他行业经营者、消费者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中介等作用。

  6、建立与国内外同类组织的联系,组织会员企业和企业家开展与国内外企业及有关组织的考察、交流与合作,搭建会员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平台,扩大企业的影响,提高企业形象,为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发挥应有的作用。

  7、组织会员企业应对加入世贸组织的挑战,开展反倾销、反垄断的应诉和产业损害调查,促进企业预警机制的建立,为保护和发展民族产业作出贡献。

  8、按照“自立、自养、自主、自强”的发展方向,加强本会工作机构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天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联系人:张涛、宋光兰

  电话:63192613、63192640

  传真:63192649

                   二○○四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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