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申请成立中国精细化工协会

 

一、申请内容:

申请成立中国精细化工协会

二、申请理由:

精细化工是生产精细化学品的工业。精细化学品也称专项化学品。所包含的范围主要为:水处理化学品、工业表面活性剂、电子信息化学品、油田化学品、生物工程化工、功能高分子及高功能化学品、离子交换树脂、动物用化学品、工业用助剂,建筑、汽车、农林、水产用精细化学品、催化剂、精细化工原料及中间体等。精细化工作为一个门类列入化学工业行业分类中。

本协会包括的精细化工行业,在国内已有3000多个厂家,6000多个品种牌号,900万吨/年的生产能力,1000多亿元的年产值。产品广泛应用于纺织、电子、采油、食品、农业、城建、电力、石化、化妆品、冶金、环保、机电等部门,被誉为“工业味精”、“工业催化剂”。

精细化工具有技术密集、资金密集、附加值高、产品品种多、更新换代快配套服务性强等特点。精细化学品渗透到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处于当今世界高科技的前沿,是国际化工激烈竞争的焦点,其发展程度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化学工业发展水平的标志,是化学工业乃至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成立中国精细化工协会有如下几点作用:

1、通过协会组织形式,把精细化工和相关行业的生产、科研、应用等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发挥整体优势,共同落实行业发展规划,促进行业发展。

2、通过协会的组织形式,起到政府和企业的桥梁作用,使政府听到企业的呼声,使企业了解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及时获得政府发布的信息,这对企业数量大(几千家)、企业规模小(一般年产值几千万)、分布分散(遍布全国各地)的精细化工来说尤为重要。

3、通过协会的组织形式,达到行业自律的要求,使市场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恶性竞争得以抑制,逐步建立健康的市场秩序。

4、通过协会的组织形式,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法规、指令,逐步落实行业对社会的责任关怀。

5、通过协会的组织形式,加强行业内外交流,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提高行业本身的科技创新能力,促进行业的快速发展。

6、通过协会的组织形式,在国家标准化工作的范畴内,制定、修订精细化工产品的行业标准,废止不适应行业发展的产品标准,提升行业产品质量,推动产品出口,促进与国际接轨。

7、通过协会的组织形式,促进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引导投资方向,避免盲目的重复投资、重复建设。

8、通过协会的组织形式,组织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学习国际上各种新的管理理念、管理办法。

9、通过协会的组织形式,保护成员单位的正当权益,提高企业的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应对国际精细化工界激烈竞争的态势。

综上所述,精细化工是一门很重要的化工领域,目前又无相应组织进行自律管理,因此,很有必要尽快成立行业组织。   

三、业务范围:

1、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向业务主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精细化工发展中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有关的发展规划和建议;

2、反映会员的正当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利益;

3、为会员单位提供我国精细化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提供技术、产品、市场、进出口等方面的信息。

4、为会员单位提供本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的发展趋势和动态信息,组织技术交流和培训;

5、规范行业行为,开展价格自律,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组织推广本领域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开展洽谈和转让工作;

6、为会员单位的技术转让、产品开发与销售、项目设计等进行协调服务、牵线搭桥;

7、受会员单位委托进行咨询、文献、市场调研、项目论证等方面的服务;

协会通过“会刊”或“信息网”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会员单位提供有关市场动态、商贸机会及其它信息;

8、编辑、出版、发行会刊;

9、建立中国精细化工电子网站;

10、承担政府和有关部门或团体委托的其他任务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天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联系人:张涛、宋光兰,电话:63192613、63192640,传真:63192649)。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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