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申请设立人力资源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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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内容: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申请设立人力资源工作委员会
  二、申请理由:为更好地完成国家赋予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的工作任务,深化煤炭企事业人事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的作用,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步伐,为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人才支持与智力保障,根据煤炭行业发展需要和煤炭企业的要求,拟成立人力资源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作委员会)。
  三、业务范围:
1、结合煤炭行业实际,开展人力资源状况调查;
2、进行煤炭重点专业的人才预测;
3、开展人力资源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讨,总结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普遍规律和特点;
4、交流组织人事、教育培训和劳动管理等方面的改革经验以及工作方法和先进技术的创新经验;
5、研究队伍稳定与人才合理流动的关系,创造较好的人才成长环境和工作、学习条件;
6、研究制定劳动标准和技能鉴定标准;研究现代企业薪酬制度;
  7、举办各类人力资源培训(研讨)班;开展优秀论文评选工作等。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天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室行业协会处。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联系人:张涛、宋光兰
  电话:63192613、63192640
  传真:63192642


二00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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