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炭素行业协会申请变更章程及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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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内容:
  1、申请变更章程:见变更内容。
2、申请变更住所:由"东城区灯市口大街12号楼909室"变更为"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6号344室"。
  二、申请理由:
因政府职能转变,原章程中有关内容不符合现实情况。
  三、关于"业务范围"的变更内容:
  1、新增3条。分别是:
  第二条:研究、制定炭素行业发展规划,对行业内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投资与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审查。
  第八条:参与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
  第十条:组织炭素企业建立反倾销预警监测机制,并做好反倾销的起诉、应诉工作。
  2、修改1条。
  第一条:"研究炭素行业发展问题"改为"开展行业调查研究"。
  其他变更内容仅涉及协会内部事宜,在此不一一列举。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天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室行业协会处。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联系人:张涛、宋光兰
  电话:63192613、63192640
  传真:63192642

              
(二00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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