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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联合会申请设立民间收藏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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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内容:中国商业联合会申请设立民间收藏商会
二、申请理由:
近年来,我国民间收藏业快速发展,全国参与各类收藏品销售业务的人员已有上百万,交易人员近千万。为加强对这一行业的指导和规范,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中国商业联合会申请设立民间收藏商会,目的是尽早将这一行业做大做强,尽快将其纳入大生产、大流通载体的运行之中。
三、业务范围:
1、贯彻执行国资委、民政部及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落实本会的各项规则。参与制定民间收藏市场和民间收藏商发展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定。
2、开展民间收藏市场的行业调查,制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配合民政部和国资委做好分支机构的年审、年检工作。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向本会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4、协调会员企业之间的相互关系,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制定本行业民间收藏商的自律公约,督促会员共同遵守。
5、进行与民间收藏商相关的调查研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优秀经营者的成功经验,协助主管部门搞好行业管理。
6、总结交流民间收藏商的工作经验,向会员单位提供国内外民间收藏商的信息、资料,组织民间收藏商的藏品交流交换活动和与国外同行的业务交流活动,以及组织相关业务培训活动。
7、参与国内民间收藏市场的有关管理标准的制订与监督工作,举办与民间收藏业务有关的会议、展览、旅游、商务,以优越的环境和质量服务于市场、服务于会员。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天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室行业协会处。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联系人:张涛、宋光兰
电话:63192613、63192640
传真:63192642
(二00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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