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委管协会登记审查工作实行网上公示的通知
产业[2002]275号
http://www.ica.gov.cn
各直管协会:
根据国家经贸委转变政府管理方式,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要求,我办从2001年10月起,对部分委管协会申请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等审查事项在中国工商协会网(www.ica.gov.cn)上进行了公示,取得了很好效果。为使委管协会登记审查工作纳入透明化、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经研究,我办决定从2002年9月1日起,对委管协会申请登记审查事项全部实行网上公示,并纳入登记审查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范围:委管协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申请变更名称(包括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变更业务范围、修改章程、变更办公住所、变更活动资金等均要在中国工商协会网会员区“网上审查公示”栏公示。
二、公示内容:申请设立、变更的理由,变更的内容。
三、公示时间:15天。
四、意见反馈:凡对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协会,用正式文件报我办。
五、我办在登记审查工作中,将充分考虑各协会反馈意见。
六、我办于2001年已将委管协会进入中国工商协会网会员区的用户名、密码通知各直管协会,并请直管协会通知到各代管协会。一些协会反映没有收到直管协会的通知,无法进入会员区。为切实发挥网上公示作用,请各直管协会再次将代管协会的用户名、密码通知到所代管的协会。
国家经贸委行业协会办公室
二00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