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申请更名为“中国医药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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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申请更名为“中国医药行业协会”。

  理由:

  1、原名称已不能函盖协会工作内容。经过多年发展,协会服务领域不断扩大,如: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研究报告,推动企业改革和企业管理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及时向政府反映医药行业和医药企业普遍关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组织、建立医药咨询网络,开展市场预测、企业咨询、医药产品宣传和推荐;组织会员开展国际交往等。

  2、协会现有会员287家,绝大部分是医药行业的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生产总值约占全医药行业的60%左右。协会已具有行业综合服务的实力和能力。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天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家经贸委行业协会办公室。

  国家经贸委行业协会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电话:63192809,传真:63192807。

 

二00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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