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培育、发展我国电力行业协会,努力与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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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一步明确定位是电力行业协会发挥作用的前提
行业协会的地位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明确行业协会的定位首先是体制定位。中国的工业管理体制最终应实现“政府——联合会和行业协会——企业”三个层次的管理体制新格局。在这个新的体制框架下,行业协会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和中介组织。
四国电力行业协会在政府、议会、社会上的地位是明确的。在中国,这方面还有相当的差距。我国工业行业协会发展20来年,尚无一部规范协会运作和改革发展的法律、法规,协会的性质、定位及其功能不清晰。目前依据的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工商领域行业协会的若干意见》,远不适应规范和发展行业协会的迫切需要。
联系到电力行业协会的定位问题,现在正在进行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方案》要求“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自律、协调、监督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其在政府、社会、电力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是十分正确和切合实际的。这说明,中电联等行业协会的改革与发展已经纳入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鉴于这个改革《方案》是国务院批准的,在效力上应相当于行政法规。但要落实到具体职能、运行机制、经费保障等问题,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其难度和复杂程度不宜低估。为此,建议:(1)将落实改革《方案》中有关充实、完善中电联的要求纳入负责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工作机构的议事日程,解决其长远发展的体制定位、运作机构、经费保障等重大问题。中电联应抓住机遇,认真研究,积极沟通,全力配合。在国家层面上的资产、人员、机构重组大体完成后,将制定各大区电力企业和省级电力企业重组方案,在此过程中,应当将地方电力行业协会的改革与发展一并在方案中加以研究和解决。
(2)我国电力行业的体制状况与法国有较多相近之处。法国于2000年颁布的《电力法》第45条,专门就电力行业协会的功能与地位做出规定。建议有关立法机关在今后修订我国《电力法》时,对我国电力行业协会有专门的条文加以表述。
(3)建议国家进一步加快工商业行业协会法的制定工作。作为应急之需,应尽快颁布一个培育、发展和规范工商业行业协会的《条例》。
2、切实加强代表行业企业的功能,进一步强化政策调研、法律服务等职能
电力行业协会的行业管理与服务以“自律、协调、监督、服务”为基本功能。在瑞典、丹麦、西班牙等国,电力行业协会已经从对电力企业提供技术支持,转向主要进行政策研究,制定行业规约,代表行业协调各方等。协会完成的调研报告和政策建议具有权威性,有些建议或结论能够直接上升为法律或政府的电力政策。当前我国的电力行业协会虽然政策调研也搞了不少,但调研报告和成果难以得到重视和转化,效果不够理想。协会在自律、协调、监督方面的功能也还很弱。另外,协会具有为政府、企业服务的双向服务功能。为政府服务,主要是献计献策,拟定政策建议,而为企业服务,主要是反映呼声要求,维护企业利益,这一头应当更为重要。因此,在协助政府制定有关电力政策时,必须充分反映企业的要求。协会只有深深植根于企业,才能取得生存的基础,充分发挥作用,实现更大的发展。
建议中电联在继续做好那些技术性、基础性等常规工作的同时,要把政策调研及其成果的转化、跟踪国家和有关政府部门制定有关政策的全过程,把法律服务和代表行业企业的功能等切实加强起来,把这方面的“主营业务”提高到新的水平。在工作方式上,可借鉴西班牙能源协会的做法,建立和完善若干委员会,将该领域的行业权威专家组织起来,充分发挥其作用。要抓紧改善本部机关的人员结构和激励机制,在继续提高人员素质和水平的同时,把那些热心行业协会事业、熟悉宏观经济政策(包括价格、税收等)和法律法规、熟悉行业状况、有较强综合分析能力的骨干吸引到干行业协会事业的队伍中来。应明确相应部门和人员负责与政府部门、人大有关委员会联络,全过程跟踪与电力有关的政策法规的制定,搜集有关信息。
3、借鉴国际经验,改革会费收取办法,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协会是公益性、非盈利性社会团体,没有一定的经费渠道和经济支持,协会的工作和活动很难开展。工业行业协会与评估师、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不同,行业协会的经费主要是会费,有偿服务收入、经营收入、社会资助等只能作为辅助性经费。
加入WTO之后,行业协会的会费收取应当改革,尽快与国际接轨。建议把中电联作为会费改革的试点,在电力行业试行按企业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会费的办法。经初步测算,按电力行业2000年4000多亿元销售收入的万分之一提取,即可基本满足目前中电联的经费需要。或者借鉴瑞典、西班牙和丹麦的经验,将会费分成基本会费和按会员规模实力收取的(能力)会费两部分。将中电联正常运转和工作与活动经费的25%左右作为基本会费,各类会员同一标准(比如1万元左右);其余部分按会员的能力计算会费。会费计入企业成本。会费的收支实行严格的预决算管理,并经理事会审议批准,同时接受社会审计监督。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