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贸委产业政策司副司长马荣凯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三届四次全国理事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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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代表欧新黔同志、产业政策司(协会办)对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召开三届四次全国理事会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在座的老领导、老同志表示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
会前,林宗棠会长和杜金陵副会长走访了国家经贸委,与荣融同志和新黔同志交流了工经联向朱镕基总理汇报的情况,传达了总理的指示。融荣同志和新黔同志一直非常关心工商领域行业协会的工作,他们一再表示,对中国工经联的领导在过去的一年里对国家经贸委长期的支持表示感谢!本来荣融同志已经同意新黔同志出席本次大会,但由于新黔同志奉命紧急赴江苏出差而不能到会,特委托我向工经联的老领导们表示歉意。
过去一年,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在宗棠会长的领导下,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工经联受国家经贸委的委托,完成了“我国工商领域协会改革与发展政策”总课题报告的撰写和“我国工商领域行业协会现状与改革”的课题研究工作,为我们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意见;成功地举办了李政道教授大型学术报告会暨中国工业高科技论坛,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极大地推进了科技创新工作;配合国家实施“债转股”政策,深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反映了企业的困难,提出了政策性建议;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大力推进名牌战略,协助国家质监总局,制定了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办法,并公布了57种中国名牌产品;积极开展国际交流,组团参加了德中行业论坛暨经验交流会;积极开展培训、信息、咨询等工作,为会员提供了各种服务,等等。
今年,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又承担了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工商领域协会若干意见》的修改提升工作。宗棠会长亲自主持召开了18个行业协会和15个省市区工经联会长、秘书长会议,广泛征求意见;顾家麒副会长也亲自带队赴各地进行调研,为修改提升《若干意见》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事实证明,工经联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思路清晰,定位准确,成效显著,在我国工商领域行业协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
受新黔同志委托,我们也想借这个机会,就工商领域协会的改革和发展谈一点看法,向在座的老领导和与会同志作一汇报。
一、当前协会改革与发展中的五个突出问题
1、工商领域协会法制化建设滞后于协会改革的形势
杜金陵副会长在工作报告中,回顾了工商领域协会改革和发展的历程:80年代我国开始设立一些行业协会;90年代随着国家政府机构的改革,行业协会的职能进一步加强。但是,二十多年来没有一个完整的法律法规对工商领域行业协会的性质、地位、作用、机构、职能等进行全面定位。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感到许多问题得不到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每年的人大、政协会议期间,都有不少代表对工商领域行业协会的立法问题提出建议和提案。
2、政社不分,行政化色彩过浓
一方面,我国工商领域协会是随着政府机构改革而产生的,在撤销专业部门以后,相应设立了行业协会,这种协会存在行政化色彩较浓现象是暂时的、不可避免的;另一方面,国家在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上,还有更多的工作要做,政府不应该做的,有些还留在政府手里。
3、结构不合理,重复设立,职能交叉
国家经贸委主管的工商领域协会有283个,根据政府机构改革的需要,为了平稳过渡,2000年底,党中央、国务院同意我们实行委托直管协会代管其它全国性协会的办法。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各行业协会当中确实存在机构重叠,职能交叉问题,为了一个办展的问题,出现相互扯皮,为了相同的业务,两个不同的协会互相争执,架打到了需国家几个有关部门协调的地步。
4、行为不够规范、内部管理混乱,出现了一些违规的现象
一些协会缺乏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加强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的意识。个别协会内设的业务部门、专业委员会开展活动的随意性较强。这两年来出现的几例违规、违法办展、办班,经了解主要原因是协会的分支机构手续不完备、组织不严密,在社会上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5、社会保障制度不全,经费不足,人才难进,骨干难留
协会的社会保障不可能参照企业单位的保障体系,也不完全适用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体系。因为待遇低,生老病死没有保障,其结果是协会的新人进不来,骨干也留不住。除了这次机构改革安置到协会的同志还保留公务员待遇外,其它较早来协会工作的同志和招聘来的同志,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都没有解决。受协会收取会员会费额度的限制,无论企业大小、经营业绩好坏、资产总量多少,统一按一个限制标准交纳会费,是协会工作的经费不足的主要原因之一。另外,协会的活动哪些可以创收,哪些不可以创收,也没有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上的规定。所以,有些工作是否违规难以界定,得不到法律的支持,特别是缺乏协会独立的财务报表制度。
二、以“调整、规范、培育、提高”作为协会工作的方针
国家经贸委总结了过去工作,针对工商领域行业协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过反复研究,提出了“调整、规范、培育、提高” 的协会工作方针。今年,国家经贸委协会办要围绕这八字方针,做好八项主要工作:
1、大力推进协会法制化建设
在这次会上,我们讨论修改和提升国经贸产业[1999]1016号文件,就是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协会改革发展的工作实践提出一个法规性文件,成熟后争取由国家经贸委和民政部联合以部门规章形式发布。
2、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我国加入WTO以后,政府职能的转变有了更强的紧迫性。政府职能该转的赶紧转,该委托的赶紧委托,该不审批的尽早放弃审批,政府不便出面做的,应交由协会去做。比如:行业技术标准、资质认证、职称评定、行业规划的前期工作、交流与培训等等。
3、研究规范和培育发展行业协会的政策问题
一是建立独立的社团财务制度问题。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对协会的财务审计既无法参照企业的财务会计报表制度,又不能完全按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报表制度,这个问题民政部已经提出来了,我们建议民政部商财政部在工商领域协会范围里先进行试点,研究制订一套独立的行业协会财务报表制度,并不不断加以完善。
二是建立行业协会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为国民经济发展、为行业发展服务的,具有较坚实行业基础和经济基础的,也是操作相对比较规范的工商领域行业协会,应建立一套适合于行业协会的社会保障体系,以保证人才进得来、骨干留得住。国家经贸委将继续配合民政部门,争取为协会从业人员尽早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三是政府委托的工作要实行有偿服务制度。很多协会的同志反映,现在好多协会是给政府部门白干活,一些单位光向协会布置工作,就是不给经费。行业协会是独立的社团法人,它不是政府机关的附庸,协会独立社团法人的地位应该得到尊重。只要有政府委托工作的发生,就一定要有委托费用。
四是会费收取标准的改革问题。目前,民政部正商有关部门,研究协会收取会员单位的会费标准问题。
五是协会非经营性收入税费减免问题。民政部目前正积极商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同志也与我们交流了看法。我们非常赞成这方面的改革,并建议民政部首先在工商领域协会中进行试点。
六是制定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方法。目前,已有不少协会向我们提出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报告。以国务院令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是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同步出台的,但是,目前仅在科技、教育、卫生、体育系统进行过个别试点。国家经贸委接到报告后,正在抓紧研究制订经济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办法。
4、整顿和规范协会组织机构及其行为
据我们对工商领域行业协会进行分类分析,大约有1/3能够完全独立自主开展好各项工作;1/3工作比较平淡,没有特色,处于勉强维持状况;还有1/3没有工作实效,应予撤并。按工经联的分析,有20%的协会不能正常开展工作,属于应该撤销范畴。工商领域的行业协会要进行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一是要消灭劣小、淘汰落后,从严控制新成立的协会;二是对业务交叉,机构重叠的要合并,特别要提倡协会联合重组。协会办也要加强和改进监督方法,从注重审批向监督规范制度方向转变。在协会登记和年检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协会的内部规章制度建设不健全的,业务行为不规范的,财务没有监督的,不能通过。
5、协会要发挥为行业、为会员企业服务的作用
各行业协会要认真总结经验,开拓思路,在新形势下与时俱进,更好地发挥服务、自律、协调、监督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等方面的作用。要组织行业培训、技术咨询、信息交流、会展招商等活动;参与行业发展、改革等与行业利益相关的政府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法规建议;运用WTO规则,代表行业企业进行反倾销、反补贴等调查,或向政府提出调查申请;依据协会章程或行规行约,制定本行业质量规范、服务标准,促进技术进步;参与地方或国家有关行业产品标准的制定;通过法律法规授权、政府委托,开展行业调查、发布行业信息,进行价格协调等;监督会员单位依法经营,加强行业自律;协调会员与会员、会员与行业内非会员之间等方面关系;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帮助企业开拓市场,等等。
6、加强培训,提高协会服务水平
今年,根据有关行业协会的要求,我们准备就WTO方面举办培训班。如何积极稳妥地推进工商领域行业协会的改革和调整,我们也要走出去,学习和借鉴国外的经验。今年,经外专局批准,我们将组织一个出国培训团组到美国去,学习美国行业协会的运作方式,特别是协会如何参与立法,如何为美国政府在WTO谈判当中提供谈判平台,对谈判结果进行确认等。美国的大豆协会的运作就很有特点,它在20年前就作好了进军中国大豆市场的准备,我们要下一番功夫认真研究。
7、全力作好今年的重点工作
今年协会工作的重点就是“两个成果一个会”。“两个成果”一个是委托工经联等12个协会搞的“我国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政策”研究课题,第二个就是把国经贸产业[1999]1016号文件提升为部门规章;一个会就是召开“全国第二次工商领域行业协会工作会议”,这个会要全面总结1999年召开的全国第一次工作会议以来,工商领域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情况,研究协会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协会改革发展的基本思路。拟向大会提交有关部门规章草案,请与会代表讨论研究。
8.办好中国工商协会网
“中国工商协会网”是向全国工商领域行业协会提供政策咨询、信息交流、政务公开的窗口。目前,国家经贸委协会主办“中国工商协会网”,是全国工商领域行业协会唯一的政府网站,开通近5个月来,累计上网点击次数已超过6万人次,平均500人次/天。这个协会网的开通,对于全国各地机构改革以后协会工作的开展已经起到政策咨询、业务培训、信息交流、工作指导的作用。
三、关于工商领域协会开展工作的几点意见
1、适应加入WTO新形势,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
这次会上,工经联有两位领导就我国加入WTO后的有关问题作了专门报告。其中,顾家麒副会长重点阐述了我国加入WTO形势下如何发挥协会作用的问题。协会要为企业在保障贸易权益方面,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还要为行业参与倾销起诉、反倾销应诉、开展产业损害调查,报告对许多方面都有独到的见解。
我国加入WTO后,协会可以在四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一是价格协调。不能再出现出口产品自相杀价的情况。
二是开展国外进口产品对本国产业损害的调查举证工作。
三是积极应诉。很多国外倾销立案是针对中国的某一产品,如果我国单个企业或几个企业去应诉,成本很高,成效很低。协会掌握大量的信息:如产品价格、生产总量、生产能力、进出口成本核算等有独到的优势,组织企业应诉,协会的作用是很重要的。
四是勇敢起诉。国外进口产品对我国某一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的,协会要组织相关企业勇敢起诉,利用我们现在已有的“两反一保”条例,向国家产业损害调查局、外经贸部等有关解决贸易争端的政府部门提出立案的申请。
2.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协会党的建设
以国家经贸委为业务主管单位的283个协会,都是独立的社团法人,要互相尊重独立的社团法人地位。但是,这与加强协会党的建设不相矛盾。协会工作不能出现有党员无组织、有组织无上级的现象。国家经贸委的协会管理办法中,委托给直管协会的管理职责中,在党的组织关系上对代管协会有领导关系,但对代管协会的章程、业务范围、组织机构的设立等等,直管协会只起转报作用,没有领导关系。在协会内部,党委要为协会开展各项业务提供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思想保证,要支持协会主要领导执行协会理事会或会员大会通过的重大决策,支持协会主要领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协会章程布置工作任务、开展业务活动。
3.牢固树立服务第一的观念,转变作风,加强自律
要淡化行政色彩,做好服务,有为才有位。各协会要规范业务活动,减少甚至杜绝违规违法的现象;要加强民主建设,重大事项必须经过理事会讨论;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要制订行规行约,为行业自律打好基础。
4.开展特色活动,创造经济效益
行业协会开展特色服务非常重要。工经联在开展特色服务上做得较好,比如李政道教授大型报告会,在国内科学界、经济界评价很高,甚至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视,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另外,协会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协会章程认真组织好培训、技术交流,举办各种展览会等,包括办好自己出版物,以优质服务来增加经费收入。
5.接受社会监督
行业协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行业协会作为社会中介组织,其行为如何接受社会的监督是一个值得认真研究的课题。当前,协会的财务要不要放在“玻璃口袋”里?要不要学习借鉴浙江省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办法?浙江省的做法是把行政事业费用委托给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管理和审计,尽可能减少和避免行政事业费用开支的黑洞问题、暗箱操作问题。我们大胆地提个设想:把行业协会的财务交由社会中介组织——会计师事务所托管如何?
四、对本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几个问题的初浅认识
这次会议资料丰富,内容详实。8个领导同志的报告深入浅出,信息量相当大,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宗棠会长提出了今年工经联的工作思路,启发了国家经贸委协会办的同志,我们要为各协会提供更好的服务。杜金陵会长全面总结了工经联去年的工作,提出了今年的工作任务。顾家麒副会长研究了我国加入WTO后如何发挥协会作用的问题,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这次会议很鼓舞人心的是出席会议的老领导多,体现这些德高望重的老领导重视、关心和支持工商领域行业协会的工作。
这次会议认真讨论了一些问题,真正做到想大事、议大事,特别是对加强行业协会法制建设和工经联引入主席团的改革等进行了深入讨论,提出很多建设性意见。代表们提出的几个主要问题,我谈一点不成熟的看法。
1、如何推进协会法制化建设问题
提交大会讨论的《工商领域行业协会暂行规定》是工经联和有关行业协会的同志研究的成果,它总结了我国工商领域协会改革与发展20多年的经验和教训,是20多年来行业协会工作者辛勤劳动的智慧结晶。工经联在有关协会在完成子课题的基础上,在成功地协助过国家经贸委举办第一次全国工商领域行业协会工作会议的基础上,在与国家经贸委共同起草1016号文件的基础上研究制订的这部规定初稿,将是工商领域协会进一步改革和发展的法规性文件。这个初稿对于协会的性质、地位、功能、机构和监督制约机制都作了科学、规范的论述。这个初稿还要向社会各界(包括法律界、学术界、企业界和相关政府部门)广泛征求意见。
2.工业经济联合会的地位和作用如何体现的问题
有的代表提出,能否在规定中体现工经联在行业协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我个人的意见不提为好,因为工商领域所有的行业协会都是独立平等的社团法人,我觉得没有必要在规定中专门明确工经联的作用和地位,重要是工经联自已的出色工作。工经联的突出作用是与政府部门有紧密的合作关系,与相关工业协会有频繁的工作交流。工经联这几年在林宗棠会长的领导下,地位和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国家经贸委有综合性课题或遇到重大问题时,都离不开工经联等有关协会的支持和帮助,多听取各协会的意见,使我们的工作少走了许多弯路。
3.理解和支持工经联的改革尝试
朱镕基总理和吴邦国副总理对工经联关于引入主席团制度的改革尝试,明确指示予以支持。这是工经联领导体制的重大改革,是朝企业家办会迈出的重要一步。我们赞同大多数代表关于搁置争议、同意试点的意见。工经联有这么好的组织基础、这么好的领导基础,有各地工经联广泛支持的基础,具备推行主席团制度的改革条件。主席团制度每一个设想并不都是完善的,其方案也不见得是很周密的,正因为有不完善、不周到的地方,才需要通过改革的实践加以修正、加以完善。国家经贸委协会办将按照总理对工经联试行改革的指示精神,支持工经联引进主席团制度。
4.政府委托协会承担工作任务要实行有偿服务的问题
我们认为代表们提的这个意见很好。就如刚才我向大家汇报的一样,协会办早就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并在这方面已经做了不少工作。最近,我们商财政部拟在委托协会开展有关工作时支付相关费用,也许这部分费用不能完全满足协会接受政府委托开展课题研究的开支,但我们要肯定这个已经运转起来了的机制。协会办今后还会一如既往,本着为协会服务的宗旨,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和委内有关司局,把委托协会开展工作的经费,列入向财政部提交的每年度预算方案中。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之处,请在座的同志们特别是老领导们提出批评意见。
谢谢大家!